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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代收付服務約定條款

「露天代收付」服務條款(含收單機構個資利用宣告)」
壹、服務約定條款

歡迎您使用「露天代收付」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前,請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一旦您完成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充分了解以下各項條款之約定,並同意受到以下各項條款之約束;

以下所稱之「您」或「用戶」,均係指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之境內使用者:

一、服務內容

  1. 本服務是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軟體系統、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收取交易款項及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支付交易款項的服務;對於使用者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 本服務代收交易款項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服務當時所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本服務代收交易款項及代付 交易款項的服務方式及範圍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佈於相關網頁上,不另行通知。
  3. 用戶以登入方式使用本服務,僅得以申請註冊時所設定的帳號,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經由本公司當時所建置之登入方式及程序,登入使 用本服務,且用戶帳號及其所對應之密碼,僅供註冊該帳號之用戶自行使用,用戶不得以任何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轉讓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使用。

二、註冊、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與本服務有關之事項,您和本公司都同意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如前開電子文件內容可完整呈現且可於日後取出 供查驗者,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本公司電腦系統將自動紀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您可經由網路於登入系統後自行查詢相關交易資料,若您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 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您使用本服務以前,您必須先依本公司當時所設定的方式及程序完成註冊、並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用戶資料認證;您必須擔保在註冊及 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資料,以及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真實、正確、與當時情況相符的資料,如果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您應即時通知本公司; 若事後發現有資料不符、或資料有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或功能,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3. 對於您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且不得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任何 經由輸入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發生的交易,均視為註冊該帳號之用戶之行為,經由該組帳號和密碼所為的所有行為,應由註冊該帳號之用戶負其責任。
  4. 如果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便於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但除本服務條 款另有約定外,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因此而明示或默示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在本公司主動獲悉、或因為您的通知而知悉您的帳號密碼被 冒用或不當使用後,本公司將立即通知您並暫停該帳號所指示之支付行為、同時暫停接受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用戶完成通報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後所發生之損 失,由本公司負擔;用戶辦理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前所發生之損失,全部由用戶自行負擔,但以下列情形為限:

    (1)用戶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2) 用戶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3) 用戶未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帳號安全機制。
    (4) 其他因用戶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5) 本公司為調查用戶帳號密碼被冒用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三、個人資料之保護

  1. 對於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除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或為履 行契約義務、或使用者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益、違反本服務條款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經用戶本人同意以外,本公司不會將用戶之個人資料及其交易 訊息揭露或提供予第三人。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政策,請參閱本公司的隱私權聲明。
  2. ?為適切提供本服務,本公司將與相關交易網站、便利超商、金融機構及信用卡收單機構等第三人(以下稱協力廠商)合作或使用協力廠 商所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透過相關交易網站完成用戶註冊、以及透過便利超商、金融機構及信用卡收單機構完成用戶所委託之交易款項收付事宜,為核對或確 認用戶身份、履行合約、完成或提供相關交易或服務之目的,您同意協力廠商得將所需之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本公司、本公司亦得將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協力廠 商。
  3. ?若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在必要範圍內,將您的部分個人資料揭露予與您交易的另一方。
  4. ?為配合「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臺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用戶同意,本公司得依合作之信用卡收單機構 (即本條第2項之協力廠商)之作業要求,透過信用卡收單機構將用戶之個人資料提供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實際提供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及其期間等事項,依信用卡收單機構當時所定者為準。
  5.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將查看用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記錄及電信紀錄等,並得提供予相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益受侵害 並提出合理事證之第三人,必要時並得暫停該用戶之帳號、存取權限、及對該用戶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1)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相關政府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2) 為執行本服務條款、或使用者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侵害第? ? ? ? ?三人權益之虞;
    (3)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4)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四、關於本服務

  1. 本服務僅依用戶委託,依本服務條款及相關約定所定之條件及限制,代用戶收取或支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所應收取或支付之交易款項。 用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僅存在於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之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或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履 行、遲延、未交付、瑕疵、錯誤、退換貨及退款)等,其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之間,並由用戶依相關法令及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約定互負權 利、義務或責任。本服務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2.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交易款項者,應於交易時告知其交易相對人該筆交易之賣方資訊(或服務提供者資訊),並於交易過程 中以適當方式載明相關交易條件,包括:
    (1) 商品價格:交易金額(內含營業稅)及幣別。
    (2) 商品內容: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內容。
    (3) 聯絡方式:客戶服務窗口(聯絡電話及E-Mail Address)。
    (4) 寄送方式:商品寄送之方式、時間、運費、由誰支付運費等。
    (5) 退換貨條件:退換貨方式及條件。
    (6) 猶豫期間:與法令所定猶豫期間有關之訊息及期間。
    (7) 其它條件:商品是否有進出口限制或額外稅賦(依他國法令而有不同者須做特別說明)。
  3.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交易款項者,應就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及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 約定,負履行交易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瑕疵擔保責任、保固及售後服務等。
  4.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代收或委託代付之款項,僅限於用戶自己與其交易相對人間因銷售商品或服務等交易所生之交易款項為限;用戶與 其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本公司得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並得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 該用戶。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用戶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5. ?本服務僅係接受委託代為收取及代為支付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用戶,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本服務亦非金融 業務,無法直接對用戶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本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6. ?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以新臺幣為限,不接受新臺幣以外之其他貨幣;本服務所代收款項之結算及支付亦以新臺幣為之,用戶要求撥付 代收款項時,所指定用以匯入款項之帳戶(以下稱用戶指定帳戶),以用戶在中華民國境內金融機構所開立之帳戶為限。
  7. ?本公司經由本服務所代收代付之交易款項,已委由銀行依照其與本公司所簽定的合約提供足額履約保證;履約保證方式如有變更,將隨 時公佈於本公司網站。本服務代用戶收受之款項,將儲存於本公司獨立帳戶,並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用戶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用戶 要求代為支付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本服務之服務費用、用戶應付之其他費用及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外,本公司不會使用於其他用途。
  8.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收取及代為支付交易款項,除無法以電子郵件通知者外,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電子郵件通知或僅於本服 務系統顯示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該筆代收或代付款項之處理情形,如本公司有以電子郵件通知時,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之性質,各該代收或代 付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者為準,且基於網際網路為開放性網路、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之營運政策及系統亦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或掌握,因 此,如本公司有以電子郵件通知時,本公司不保證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能即時或確實會收到本公司所寄送的電子郵件。
  9. ?本服務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及相關資料,已完成註冊之會員可以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會員認為帳戶內之數 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於即時核對。
  10. 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用戶或其交易相對人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服務條款或本 服務之相關約定,致其雙方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1. ?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本公司得直接 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中扣回或保留相關款項,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用戶指定帳戶,用戶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12.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收取交易款項時,應自行妥善保管與其交易及交易之履行有關之資料、文件及單據,本公司得向用戶查 詢其交易之內容及相關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各該交易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項目及詳細內容、附加之費用、交貨憑證等)、交易履行之方式及履行狀況、以及用 戶所經營之營業項目等,用戶應依本公司之要求,詳盡說明與其交易、交易之履行、及營業項目有關之事項。
  13. ?用戶應依據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統一發票開立及報稅事宜。

五、交易取消、溢付、未足額支付及支付錯誤

  1.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支付交易款項後,包括以用戶之代收款項餘額轉付者在內,若事後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協商取消或解除 交易,經適當查證後由本公司退還委託支付之金額至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若用戶尚未完成啓用本服務之帳戶,用戶應自行聯絡本公司辦理退款,經適當查證後由 本公司退還委託支付之金額,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退還金額中直接扣除。
  2.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支付之交易款項,包括以用戶之代收款項餘額轉付者在內,若其已委託支付之金額有溢付(超過交易金 額)或未足額支付(低於交易金額)導致訂購失敗之情形,用戶應自行聯絡本公司辦理退款,經適當查證後由本公司退還用戶已支付之金額,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 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退還金額中直接扣除。惟溢付或未足額支付係因本公司系統錯誤所造成者,不在此限。
  3. 用戶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包括credit card及debitcard,以下同)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後,若事後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協商取消或解除交易,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辦理信用卡線上刷退 作業,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不得自行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退款。
  4. ?如因不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將協助用戶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支 付錯誤時,本公司將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或用戶留存於本服務之聯絡方式通知用戶。如因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包括但不限於 用戶輸入錯誤之金額或輸入錯誤之收款方,經用戶通知後,本公司將立即協助處理。

六、超商代收服務

  1. ?超商代收服務係本公司與便利超商合作,讓用戶之交易相對人得以交付現金予便利超商之方式,支付其與用戶間之交易款項,便利超商 於收受交易款項後,再將交易款項交付予本公司。
  2. ?除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相關約定、限制、條件、及使用方式外,用戶使用超商代收服務時,並應適用各該便利超商當時就 代收款項所定之相關規範及約定事項。

七、宅配物流代收服務

  1. 宅配物流代收服務係本公司與宅配業者合作,讓用戶之交易相對人得以交付現金予宅配物流人員之方式,支付其與用戶間之交易款項, 宅配物流人員於收受交易款項,將款項交付予宅配物流公司後,再由宅配物流公司將交易款項交付予本公司。
  2. ?除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相關約定、限制、條件、及使用方式外,用戶使用宅配物流代收服務時,並應適用各該宅配物流當 時就代收款項所定之相關規範及約定事項。

八、代收款項保留

  1. ?如法院、政府主管機關、或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依本服務之相關約定或爭議處理流程,向本公司要求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 用戶,或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信用卡之持卡人透過發卡機構或收單機構主張拒付交易款項,用戶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餘額內保留相關款項,至該 等爭議解決時止。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用戶指定帳戶,用戶同意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立即返還該等款項,本公司並得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扣還相當於該等交易 金額之款項。
  2. ?依前項約定保留之款項,於其爭議解決且有適當證明時,由本公司依其爭議解決之結果,將相關款項返還或交付予用戶、用戶之交易相 對人、或相關權利人。本公司返還或支付相關款項時,將先返還至用戶、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於本服務之帳戶內,若用戶、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 權利人非本公司之會員,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處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匯款金額中直接扣除。

九、代收款項之撥付

  1.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應先指定一個與用戶姓名(或名稱)及相關資料相符的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且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之名稱及相 關資料,必須與用戶留存於本服務系統的姓名(或名稱)及相關資料一致,為確保交易安全,本公司並得就用戶所提供之資料進行認證;若用戶尚未設定有效的用戶 指定銀行帳戶並留存相關資料、或所提供的用戶指定銀行帳戶名稱及相關資料與用戶所留存的資料不一致、或無法就用戶所提供之資料完成認證,本公司得拒絕撥付 款項予用戶、並暫時保留所代收之款項,至用戶提出與其所留存之資料相一致之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予本公司、或完成資料認證時止,必要時,本公司並得對該用戶拒 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用戶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得依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之約定,經由本服務系統要求本公司將代收款項撥付至用戶指定銀 行帳戶,惟於本公司撥付款項時,應先扣除匯款手續費、用戶應給付予本公司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以及依法令或相關約定保留之金額。
  3.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本公司得就其每日所得要求撥付之代收款項設定金額上限,相關金額上限依本公司當時所公告或修改者為 準,若用戶所要求撥付之金額超過每日限額,本服務系統將無法完成撥付程序。
  4.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若本服務系統已依照用戶要求,以相關金融機構所定之方式完成應撥付款項之匯款程序、並經本公司所配合 之金融機構回覆交易成功者,即視為本公司已履行支付之義務,該等應撥付款項入帳時間及得以動用之時間,依用戶帳戶所在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之規定。
  5. ?除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所定之方式外,本服務不對用戶提供其他結算、支付或撥付代收款項的方式。

十、服務費

  1.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依照用戶所使用之服務種類,向用戶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以本服務相關網頁 上所公佈及刊載者為準,對於用戶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用戶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 關於本公司所收取之服務費,本公司將開立電子發票並儲存於該用戶帳號內,用戶得於登入其帳號後,查詢及存取其電子發票。
  3. ?如用戶於本公司開立服務費發票後有發生需退回服務費之情形時,用戶同意本公司得代用戶處理服務費發票作廢或開立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 求之單據事宜。
  4. 用戶不得將其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手續費、服務費或其他費用轉嫁予其交易相對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目附加價款予其交易相對人;若有 前述轉嫁或附加價款之行為時,用戶須立即將轉嫁或附加款退還予其交易相對人。
  5. ?本公司得隨時調整本服務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及刊載於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自其所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 若用戶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6. 用戶同意本公司得優先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中扣除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手續費、服務費或其他費用。
  7. ?如用戶於本公司所累積未繳交之服務費用等應繳費用超過一定金額者,本公司將會限制該用戶部分功能,例如:物流服務,用戶不得異議。

十一、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1.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1) 銷售法令或信用卡國際組織禁止或限制之物品或服務、或從事其他不法交易。
    (2) 從事任何詐欺、洗錢、色情、其他犯罪或非法行為。
    (3) 其所進行之交易、或其所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或其所使用之資料或文件等,涉及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包括且不限於侵害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營業 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4) 從事於非經合法登記之營業項目。
    (5) 進行虛偽買賣或交易。
    (6) 冒用或不當使用第三人之銀行帳號或個人資料。
    (7) 儲存、散播病毒或其他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從事破壞或干擾本服務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8) 從事於非本服務所預設目的之使用。
    (9)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 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或本服務相關之約定時,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停履行合約義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終止合約。若 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用戶並應負擔所有損害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十二、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1)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法令、本服務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約定之情形;
    (3)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之事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4)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2. 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 正常運作,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保密義務

  1. 用戶對本服務所取得之交易資訊、交易相對人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交易資料等、收款額度、費率等,非公開於本服務網站之服務資 訊,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傳播或為任何形式之揭露。若因用戶違反前揭保密義務,本公司有權終止提供本服務,如因而 致本公司受有損害,用戶應負賠償之義務。
  2. ?用戶對於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相關資訊,包括且不限於交易相對人之收件資料等,應負保密義務,除完成交易所必須,不得公開傳播或以任 何形式揭露,若因此造成交易相對人或本公司之損害,用戶應負賠償之責。

十四、資訊安全

  1. ?本公司及用戶應各自確保其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用戶之個人資料。
  2. ?第三人破解本公司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所生之爭議,由本公司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3. 第三人入侵本公司資訊系統對用戶所造成之損害,由本公司負擔。

十五、責任限制

  1. 本服務僅依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使用者及用戶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 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2. 本公司不保證郵件、訊息、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訊息、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 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訊息、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 司不負賠償責任。
  3.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但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對於任何資料的失誤刪除、或備份錯誤或失敗等,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本服務條款約定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 任,本公司對於任一用戶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用戶就該項交易或服務原所得收取之服務費為上限。

十六、終止契約

  1. ?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之約定、或有相當事證足認用戶涉及違反法令之行為、或用戶之收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或用戶提交虛偽 之身分認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得暫停對用戶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隨時終止契約。
  2. ?用戶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註銷帳戶,但用戶欲終止契約並註銷帳戶時,應與本公司客服聯絡,並填寫相關切結書,本公司將在確認用 戶帳戶內無任何進行中或申訴中之收付款項、並與用戶結算完畢、且由用戶依結算結果結清提領餘額至指定銀行帳號或由用戶依結算結果支付其所應支付與本公司之 款項後,完成帳戶註銷程序。

十七、其他約定

  1. 本服務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本服務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依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相關說明及使用 辦法等定之;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2. 本服務僅依當時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並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3. 如本公司將本服務、及與本服務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及交易等合約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相關交易、以及相關資料等,包 括且不限於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4. 除本服務條款外,用戶並應遵守本服務相關網頁上當時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服務規則、使用辦法及說明等。
  5. 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修改後的內容將公佈在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 以電子郵件、訊息通知中心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消費者,本公司如未依本項約定公佈及通知,其契約之變更無效。如用戶不同意本公司所修改之本服務條款或本服 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用戶得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適用本服務條款第十六條第2項之約定;如用戶於本公司修改本服務條款 或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用戶已同意本公司所修改之本服務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 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
  6. 本服務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令,因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如因此而涉訟,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貳、隱私權聲明

關於個人資料保護,請參閱以下關於露天代收付服務的隱私權聲明:露天代收付服務是由「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露天) 所提供;為了支持個人資料保護,維護個人隱私權,露天謹以下列聲明,向您說明露天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利用範圍及方式、以及您所得行使之權利等事項。

?適用範圍

露天代收付隱私權聲明及其所包含之告知事項,僅適用於露天所擁有及經營的「露天代收付」服務網站。「露天代收付」服務網站內可能包含許 多連結、或其他合作夥伴所提供的服務,關於該等連結網站或合作夥伴網站的隱私權聲明及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之告知事項,請參閱各該連結網站或合作夥伴網站。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與類別

露天為了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提供「露天代收付」服務、履行法定或合約義務、保護當事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以及經營合於營業登 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目的,依照各該服務及前揭情事之性質,可能蒐集您所申請或使用「露天代收付」服務時所留存的姓名、身份證字號、連絡方式(包 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及地址等)、服務單位、職稱、您的收款及付款記錄、露天為代為完成收款或付款所需之金融資料、IP位址、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 接識別使用者身分之個人資料。

此外,為提升服務品質,露天會依照所提供服務之性質,記錄使用者的IP位址、以及在「露天代收付」相關網站內的瀏覽活動(例如,使用者 所使用的軟硬體、所點選的網頁、查詢之紀錄)等資料,但是這些資料僅供作流量分析和網路行為調查,以便於改善「露天代收付」及露天相關網站的服務品質,這 些資料也只是總量上的分析,不會和特定個人相連繫。

?個人資料的利用

「露天代收付」服務所蒐集的足以識別使用者身分的個人資料,都僅供露天、子公司、合資公司、關係企業及與露天合作或使用之協力廠商、財 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依照蒐集之目的進行處理和利用,除非事先說明、或為完成提供服務或履行合約義務之必要、或依照相關 法令規定或有權主管機關之命令或要求,否則露天不會將足以識別使用者身分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包括境內及境外)、或移作蒐集目的以外之使用。
在合約有效期間內,以及法令所定應保存之期間內,露天會持續保管、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

資料安全

露天將以合於產業標準之合理技術及程序,維護個人資料之安全。

?資料當事人之權利

資料當事人可以請求查詢、閱覽本人的個人資料或要求給予複本,但露天得酌收必要成本和費用。若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或發現您的個人資料 不正確,可以向露天要求修改或更正。當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您可要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但因露天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Cookie

為了便利使用者,露天可能使用cookie技術,以便於提供更適合使用者個人需要的服務;cookie是網站伺服器用來和使用者瀏覽器 進行溝通的一種技術,它可能在使用者的電腦中儲存某些資訊,露天網站也會讀取儲存在使用者電腦中的cookie資料。使用者可以經由瀏覽器的設定,取消、 或限制此項功能,但可能因此無法使用部份網站功能。

?影響

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為使相關服務得以順利提供、或使相關交易得以順利完成或履行完畢,若您不願意提供各該服務或交易所要求的相關個人 資料予露天,並同意露天就該等個人資料依法令規定、以及本隱私權聲明及其相關告知內容為相關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露天將尊重您的決定, 但依照各該服務之性質或條件,您可能因此無法使用該等服務或完成相關交易,露天並保留是否同意提供該等相關服務或完成相關交易之權利。

修訂之權利

露天有權隨時修訂本隱私權聲明及相關告知事項,並得於修訂後公佈在露天市集網站上之適當位置,不另行個別通知,您可以隨時在露天市集網 站上詳閱修訂後的隱私權聲明及相關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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